法护青春筑防线 拒绝霸凌守童心

法护青春筑防线 拒绝霸凌守童心

日期:2026-06-01 作者: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 阅读: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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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干警走进蛟河市第六中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开展反校园霸凌法治宣传活动,用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

课堂上,干警结合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用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和语言,为同学们厘清校园霸凌的法律边界。干警特别强调,校园霸凌并非简单打闹,而是故意实施、力量失衡、造成身心伤害的违法行为,肢体推搡殴打、语言侮辱谩骂、抢夺财物、恶意孤立排挤、网络造谣欺凌均属法律禁止范畴。针对学生和家长关心的法律后果问题,干警结合法条明确了校园霸凌的年龄分层处置规则,同步压实监护人的管教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不存在“年龄小就没事”的例外。

为让警示教育更入脑入心,干警结合真实案例,从“多次霸凌同学被拘留并赔偿”,到“网络辱骂、传播隐私受处罚”,再到“恶意孤立排挤他人被训诫矫治”,用身边事警示学生:霸凌必担责,违法必受惩。

最后,干警还为同学们送上了一份实用的“反霸凌自救指南”:第一时间脱离危险,遭遇霸凌,先大声制止、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不沉默、不硬拼;及时报告求助,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不要独自承受;留存关键证据,拍照记录伤情、保存聊天记录、损坏财物凭证,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正当防卫有边界,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合理自保的同时,避免防卫过当。

此次普法进校园活动,让师生们对校园霸凌的危害与法律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用司法力量守护校园净土,引导青少年敬畏法律、尊重他人、勇敢维权,让青春在法治阳光下向阳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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