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8作者:

正风网媒【曹媛媛 宋艺萍】近日,蛟河法院速裁审判团队法官经过耐心沟通疏导,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庭和解。
据了解,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张某在农业公司任业务员,向农户销售种子和化肥,农户将种子化肥款交付给张某,再由张某交付给公司。2015年至2016年,张某却将农户给付的种子和化肥款私自占用,没有交付给公司。2016年6月,张某给农业公司出具欠条一份,后张某先偿还给公司5550元,又偿还5000元,尚欠应返还私自占用的货款6000元。农业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该案件属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示: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确立法治信仰,强化履约意识,自觉履行协议,共同营造诚信、和谐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