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三大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让“问题清单”变成“幸福清单”

时间:2021-10-27作者:

正义之声网讯 为更好立足经济发展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蛟河法院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解决域内企业各类法律需求,三大举措并行,力求将企业的法律问题转化成企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助推大项目建设。针对蛟河市内正在进行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水库移民工程,蛟河法院制定《关于开展对域内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韩继伟为组长的大项目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大项目建设、生产状况,切实为辖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法律服务者,为域内大项目建设营造法治环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二是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清收金融企业不良贷款。针对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金融企业执行案件,蛟河法院及时梳理,集中攻坚,出动执行干警、法警10余人,行动中发现某石材厂新进账80余万元,如果足额扣划,能够把该石材厂所欠的借款本金还上,但无法保障供应商货款及早就应该发的工人工资,为了保障上百工人生计及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及时与农商银行沟通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给该石材厂预留出了4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货款,使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蛟河法院致力于保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兼顾平等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打造合情合理合法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开通“绿色助企通道”,从立案到执行实现一站式服务。开辟企业绿色立案通道,及时立案受理并移转业务庭,对立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补正后及时立案受理;各业务庭在接收案件后,对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处理。通过庭前阅卷、证据交换,庭后合议、法官会议研究等程序,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对于应采取执行措施的涉企案件,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效缩短各执行阶段的办案时效。适时采取灵活查封方式,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做到执行不停歇,企业生产不停摆。

自三大举措的实施以来,蛟河法院已开展暖企活动25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0余次,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为优化法治营商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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