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

时间:2021-11-18作者:

本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 王涵)府院联动根本初衷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确保行政争议取得实质性化解,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确保在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要严格遵循行政诉讼协调化解的基本原则,积极促成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我们首先是立足于协调,尽可能地争取化解,协调结案。但这种协调绝不能在无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审判人员要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对于行政行为确属违法的,要明确指出,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对于行政行为合法的,要尽量做行政相对人的工作,建议他们撤回起诉,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形成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强化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作为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必须正常开展工作,慎重办案,既不能为单纯追求办案数量而乱立案,也不能怕惹麻烦而不立案,有些案件在立案过程中就能协调解决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维护行政机关的形象,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促进争议实质解决,特别对于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生态环境等重大群众利益案件以及不宜以直接裁判方式的案件,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推进府院间常态化沟通,合理运用调解程序,促进争议实质性解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梦琪

发表评论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