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又起纷争 法官出面来解决

时间:2021-11-12作者: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县人民法院 仇婉如 何聪)物业服务事虽小,却关系你我千万家,一旦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往往也是各执一词。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董某拖欠物业公司三年物业费,在多次催交未果后,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董某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开庭的时候,董某表明拒交物业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物业更换玻璃,由于玻璃尺寸过小而漏风,冬天室内寒冷;二是自己的轿车停在小区内被剐蹭,去物业调取监控,可物业人员态度蛮横,监控也缺失。对于董某的抗辩,物业方面一一进行了答复,玻璃是开发商更换,物业只是协助配合,而且玻璃有保修期。监控是因为摄像头没有红外线,晚上看不清,所以没能找到肇事车辆。至于工作人员态度蛮横,物业方面也当庭道歉,说每天接触业主过多,偶有情绪不好,以后会规范管理工作人员,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并当庭表示可放弃滞纳金。庭后,办案法官和董某又取得联系,说明了物业方面想解决问题的诚恳态度,董某听后表示:“我也不是不交,当时修车还花了2000多元,去调监控物业人员的态度太不好了,既然物业已经有所表示,向我道歉了,我下班就去交物业费。”

第二天一早,物业公司一方就送来撤诉申请书,说小董已经交费了,并承诺以后一定会加强物业服务。

编辑: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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