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5作者:

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争执“摊位”而发生的故意伤害案。
2020年5月15日上午,被告人牛某与被害人孙某在白石山镇某熟食店门前,因双方摆摊的位置而发生口角,进而升级成互殴,牛某用钢管将孙某左侧肋骨打成多处骨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谅解,遂作出了对被告人牛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的从轻处罚。
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一时冲动,互不相让大打出手,结果谁也没占到便宜,一方的身体倍受伤痛折磨;另一方不仅赔了钱还担负刑责。事后,双方都对这种损人不利已的做法后悔不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民自身价值观的新时代,需要我们在人与人相处时,秉持文明、友善的理念,从我做起,争做新时代的好公民,共同追求和谐美好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