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6作者:田旭

正义之声网讯【周立伟 尹天航】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二个月刑期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犯罪涵盖(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案近几年多发频发,不仅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案件的多发导致过多浪费司法资源,加大了公检法司政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增加了看守所的羁押和监管工作量。危险驾驶害人害己,敬告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安全驾驶,共创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编辑:田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