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惹争议 法官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1-08-20作者: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刘桂玲邢楠楠)“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由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一方给付报酬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近日,永吉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

李某于2012年4月进入某公司从事质检工作至今,于2018年5月与公司签订期限至2019年4月为止的劳务合同。2020年李某到相关部门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才得知该公司从未给被告缴纳过任何社会保险,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自2012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补缴期间各项社会保险。

办案法官了解到该公司原本是一家效益较好的订单公司,因两次疫情导致不少订单流失,企业面临困境。此次被起诉,恰逢企业与另一企业洽谈合作之机,该企业不想因诉讼而给合作方留下不良印象,也不想在网上有诉讼记录,承诺会妥善解决工人诉讼中提出的问题,请求法院延缓开庭,给企业留出一定时间案外自行处理。但是到期后,依然没有结果,法官认识到企业自行调解不能解决问题,便带领助理深入该企业,与企业代表、劳动者及劳动者聘请的律师共同坐下来研究问题的症结所在,逐条的核对、修改调解方案,经过法官多次努力,最终企业出具承诺书,劳动者心里也有了底,表示理解企业的难处,愿配合企业,与企业共渡难关,同意撤诉,此案得以圆满和解。

编辑: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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