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法院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时间:2021-08-03作者:

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 刘鳕湾)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某起诉父亲李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自2011年至今所欠的抚养费,并且支付至原告18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止每月抚养费。

原告母亲与被告曾是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协议离婚,当时原告李某某还是一名年仅2岁的小女孩,协议约定李某某由母亲抚养,被告李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但李某仅支付了三个月的抚养费后,至今近十年未在支付过子女抚养费。现原告母亲生活条件不佳,无奈原告将父亲告上法庭。

我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抚养费并支付今后至原告成年时止的每月抚养费。 

现如今,离婚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离婚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势必会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父母双方离婚本就给孩子带来了心灵伤害,不管孩子同谁一起生活,作为另一方的父或母对孩子的爱不应打折,应该加倍的爱护孩子,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精神上已经给孩子带来伤害,物质上还得不到满足,这将给孩子带来多么不好的影响,所以在此呼吁广大离婚的父母,请爱你们的孩子,善待你们的孩子,你们的婚姻虽然结束了,但请不要让孩子成为婚姻的牺牲品,请给他们更多的爱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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