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谋生计,国门未出先搭钱

时间:2022-09-23作者: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蔡壮 马佳慧)出国劳务本是为了赚钱,哪成想人没走出国门却搭进去数万元,且看永吉县人民法院近期受理的一起因出国劳务引起的执行案件。

2019年1月,张某、李某二人到梁某的公司办理出国劳务,每人交纳定金1万元,合计2万。12月该公司分别与两人签订了赴韩协议书,收取了交纳的剩余出国劳务费用每人3.9万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二人未能赴韩国劳务。6月梁某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出具二份韩国五年多次往返保证书,承诺年底前将二人送出国,如违约,公司自愿返还劳务费用及违约金,共计10万元。后逾期未能履行,梁某又出具保证书一份,梁小某(梁某儿子)在保证人处签字。到期,梁某分别于3月、4月共给付二人违约金1.5万元,余款却迟迟没有动静,二人无奈只能将梁某父子起诉至法院并胜诉,两被告判后未能自动履行。

永吉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执行案件后迅速开展网络排查工作,核实梁某父子名下财产,并对二人释法明理进行劝说,可二人仍不愿意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院只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冻结微信和支付宝。迫于这样的压力,梁某父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希望能够解除二人的强制措施。第二日,梁某支付了剩余尾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李海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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