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采用“3+4模式”依法审理一起 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

时间:2022-06-27作者:

正风网媒 蛟河法院 杜佩铖 近日,蛟河法院采用3+4模式,由三名法官、四名陪审员组建的七人合议庭依法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被告人关某以多耕种土地为目的,在明知其准备复耕的林地为清收还林地,且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复耕位于蛟河市某山林区内的三处清收还林地,现林地上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坏,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关某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同时公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社会公益的一种方式,程序合法。

最终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植树周期内自行恢复被其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如若未能履行,则需承担恢复受损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修复费。

下一步,蛟河法院将继续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为绿色资源和谐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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