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1作者:岳甜甜

正义之声网(舒兰市人民法院 岳甜甜)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但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赡养老人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近日,舒兰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于某是被告的父亲,被告因家庭琐事与原告结怨,一直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现于某岁数越来越大,身体也大不如前,而且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实在难以为继。无奈之下于某一纸诉状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是赡养纠纷,无论谁胜诉,都可能伤及到亲人之间的感情,民一庭法官遂联系被告来到法院,想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官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进行分析,通过“百善孝为先、羊羔跪乳”等故事来劝导于某的儿子,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化解其心中的抵触情绪,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被告同意履行赡养义务,并从今年6月份开始每月给付于某赡养费。至此,于某的赡养问题得以迅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