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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 “太感谢法官了”,白石山镇琵河村村民于某如此感叹到,“这么多年的案子开庭当时就没找到人,我以为没啥希望了,心想着只是试一试,却帮我把钱都拿到了”。郑某握着法官的手,感到内心十分温暖。
2008年末,申请执行人于某驾驶自家货车与被执行人郑某的农用三轮车相向而行,三轮车侧滑侵线撞在于某驾驶的货车前部,致使货车受损无法继续运营,于某本人受伤入院治疗6天,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郑某承担全部责任。
次年本案进入审判程序,经公告传唤,郑某无正当理由未能到场参加审理,最终判决郑某赔偿于某车辆破损修理费和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
由于被执行人郑某现下落不明,且身份信息不全,给本次案件的执行带来了一定困难。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发起执行联动,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以居所地为线索加以匹配,查找到了郑某的相关信息。
在对被执行人郑某释法说理的同时,第一时间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划等一系列强制措施。至此本案顺利执结,还于某以司法公平正义,于是出现本文开头暖心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