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能挣钱?当心犯法!

时间:2022-02-28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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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蛟河法院 李佳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据了解,2021年3月,被告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银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及U盾出售给一陌生女子,其非法获利500元。经审理,李某银行卡涉嫌犯罪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为815356.76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告人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普法:为避免法律风险,要做到不贪小便宜,天上不能掉馅饼,要保管好自己身份信息,及手机卡、银行卡,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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