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作者:

——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送达传票促调解
2024年3月,长白县人民法院法官在送达应诉传票手续过程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9年9月,被告孙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李某借款10万元,李某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孙某转款,孙某承诺于2022年9月30日前返还,借款期限届满后孙某去返还借款,经李某多次索要,孙某都以“资金周转不开”“打工晚点还”等理由拖延还款,无奈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各种方式向孙某送达法律文书,但都未与孙某取得联系。后经李某多处打听,得知孙某在外地务工,法官决定进行直接送达。在抵达孙某工作地点后,法官耐心细致向孙某释理明法,抓住向孙某送达应诉手续的时机,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在法官耐心的劝解下,孙某明白自己拖欠欠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伤害了两人多年的信任与情谊。在法官的调解下,孙某当场返还3万元,并承诺剩余借款于202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至此案件圆满化解。
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对于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采取 “送达+调解”模式,实现快审快结,使矛盾纠纷化解的方式更便捷、更高效,在提高送达质量的同时,将矛盾纠纷进行实质性化解。
作者: 董 越
编辑:王俐苹
初审:孙风成 季从军
复核:朴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