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1作者:陈阳

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亲朋好友借车的情况,但很多人却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同样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陈某向李某借车外出办事,陈某驾驶李某车辆与张某的手扶拖拉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张某轻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后张某向我院起诉,要求陈某和李某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在法官的调解和询问过程中,张某也向法官表达了自己内心的不解,他认为此次交通事故与自己并无直接关系,自己只是出于好心向陈某借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因为陈某驾驶车辆时发生的。法官在了解到他的困惑后,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以及释法明理,张某才明白自己作为车辆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会积极履行赔偿,此案最终达成了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借车给别人的情况,但是在借车之前也一定要谨慎,不要因为是朋友亲人关系而不好意思开口拒绝,毕竟安全面前人人有责,借车有风险,出借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