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6作者: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牟晓琦、刘芮廷)种植农作物是广大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如果庄稼出现问题将会是一年的愁事,所以农民朋友在挑选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时,也是绞尽了脑汁,往往都是要货比三家,从中挑选最优质的,以保丰收。如果一个不小心买到劣质产品,将会是一笔不小的损失。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玉米种子而起的纠纷。
家住永吉县的王某、李某在同村郭某处订购了玉米种子,每家大约种植几十亩不等,本以为乡里乡亲的肯定靠谱,可“不种不知道,一种吓一跳”,坐等丰收的王某和李某发现种出的玉米出现死秧、不结果、趴秧等现象,问题就出在种子身上。眼看辛苦种的庄稼变成这样,王某、李某找到郭某理论,在村委会的调解下,郭某同意向王某、李某赔偿共计37000元,并由村民朱某进行担保,向王某、李某出具了欠条,约定了付清赔偿款的时间。但是到了约定期限后,郭某却一直没有给付赔偿。随后王某、李某一纸诉状将郭某告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先是联系到郭某和朱某,二人均认可事实,但郭某、朱某二人却一直推脱,说没时间参加庭审,而利益受损的王某、李某情绪又比较激动,在此情况下法官分别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居中调解说和,最终双方转变了态度,郭某承诺赔偿王某、李某37000元,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