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时间:2022-01-21作者:陈阳

(舒兰市人民法院)日前,舒兰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王某起诉李某要求离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

原告王某称其与被告李某通过介绍相识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名子女,两名女儿现已成年,儿子今年15岁正在读高中。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由被告抚养未成年的儿子。

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后,主审法官在开庭前再次耐心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中,被告并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秉着对子女好的初衷想挽回这段婚姻,法官充分考量多方因素,兼顾法律与情理,最终原告被感化,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原告同意继续维持婚姻,请求撤诉。至此,通过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引导,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平息了双方的怒火,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我院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进行审理时,始终秉承调解优先的原则,怀有一颗公平正义之心,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特别是离婚案件,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维护社会和谐的初衷,努力劝说引导,促使双方达成统一共识,从而彻底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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